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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2020年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加快建設知識產權強國推進計劃》的通知
2020年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加快建設知識產權強國推進計劃 一、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改革 ?。ㄒ唬└母锿晟浦R產權政策 1.制定出臺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文件,高標準推進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區建設,打造服務業品牌機構。(知識產權局負責) 2.復制推廣全面創新改革試驗中的知識產權保護舉措,在8個改革試驗區推廣“建立跨區域的知識產權遠程訴訟平臺”“建立提供全方位證據服務的知識產權公證服務平臺”等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知識產權局、中央宣傳部按職責分別負責) 3.出臺《提升高等學校專利質量促進轉化運用的若干意見》。(教育部、知識產權局、科技部負責) 4.出臺《組織開展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高校建設工作的通知》。(知識產權局、教育部負責) 5.出臺《推進中央企業知識產權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資委、知識產權局負責) 6.推動建立知識產權(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核算與發布機制。完善知識產權產品核算方法,完善知識產權產品統計制度。(統計局、知識產權局負責) 7.推進知識產權軍民融合試點工作,加快國防知識產權代理受理、轉移轉化、維權保護等軍民融合工作機制落地。建立知識產權雙向轉化工作機制。(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知識產權局負責) 8.出臺《加強新形勢下國防知識產權工作的意見》。(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知識產權局、財政部、國防科工局負責) 9.出臺《國防知識產權管理規定》《軍用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工作暫行規則》,制定《國防專利定密解密工作規程》《國防專利行政執法辦法》《國防專利代理管理辦法》。(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知識產權局、財政部、國防科工局、中央宣傳部負責) 10.建立國防科技工業重大科研項目知識產權評議和報告制度。(國防科工局、知識產權局負責) 11.持續深化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改革,推進《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修訂,強化企業名稱規范管理,對馳名商標、知名企業字號、中華老字號等商業標識加強保護。(市場監管總局負責) 12.出臺《中國科學院院屬單位知識產權管理辦法》。(中科院負責) ?。ǘ┥罨R產權領域“放管服”改革 13.研究啟動制定適當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中央事權政策文件相關工作。(財政部、知識產權局負責) 14.落實《關于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放管服”改革 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配合開展國內營商環境評價。(知識產權局負責) 15.保障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網有效運行,推進業務服務、政務服務和信息服務“一網通辦”。(知識產權局負責) 16.加強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主干網絡建設,新建30家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和一批高校國家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推進知識產權大數據中心和公共服務平臺立項工作。推動知識產權基礎信息和資源平臺整合利用,促進基礎數據開放和共享,指導支持社會機構開展信息資源深度開發。(知識產權局、教育部負責) 17.深入推進“藍天”專項整治行動,打擊知識產權非法代理。(知識產權局負責) 18.清理著作權登記事項,提升便利化程度,優化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探索建立全國統一的著作權登記信息公示查詢系統。(中央宣傳部負責) 19.規范對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和境外著作權認證機構的管理。(中央宣傳部負責) 20.嚴格實施認證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加大對知識產權認證的監管力度。(知識產權局、市場監管總局負責) 21.繼續推行進出口貨物知識產權狀況預確認制度,在處理出口貨物專利糾紛擔保放行過程中,允許第三方機構為收發貨人提供反擔保服務。(海關總署負責) 二、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一)完善法律法規規章 22.配合做好《專利法》修改,推進《專利法實施細則》修訂,修訂《專利審查指南》,完善相關領域審查標準。加快商標、地理標志相關規章、規范性文件的制修訂工作。加強知識產權基本法研究。(市場監管總局、知識產權局負責) 23.配合做好《著作權法》修訂工作。(中央宣傳部、廣電總局負責) 24.推進專利、商標、商業秘密、反不正當競爭等領域的知識產權民事和刑事訴訟司法解釋的起草工作。制定《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修訂《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負責) 25.加快修訂《國防專利條例》,推動制定國防專利糾紛司法解釋。(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國防科工局、知識產權局、最高人民法院負責) 26.推動修訂《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實施細則》。(農業農村部、林草局負責) 27.推進《生物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管理條例》立法工作。(生態環境部負責) ?。ǘ┘訌姳Wo長效機制建設 28.制定實施2020—2021年貫徹落實《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推進計劃,完善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強化督促指導和績效考核。(知識產權局負責) 29.優化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布局。加強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知識產權局負責) 30.深入推進“互聯網+”知識產權保護,加強信息技術手段運用。(知識產權局負責) 31.大力培育知識產權仲裁機構和調解組織,完善調解制度規范。推進成立中國貿促會調解中心知識產權分中心。(知識產權局、司法部、貿促會負責) 32.繼續開展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調查。(知識產權局、中央政法委負責) 33.探索建立新業態新領域版權案件查辦方式,依法及時公開侵權盜版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建立社會化網絡版權保護監測機制。(中央宣傳部、廣電總局負責) 34.完善軟件正版化工作機制和檢查考核制度,鞏固政府機關軟件正版化工作成果,推動重要行業和重點領域使用正版軟件,加強軟件正版化工作督促檢查。(中央宣傳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管局負責) 35.建立健全與司法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強化對侵權假冒的追蹤溯源和鏈條式治理。(中央宣傳部、公安部、海關總署按職責分別負責) 36.完善生物多樣性保護監管平臺和生物遺傳資源相關傳統知識數據庫。(生態環境部負責) 37.依托中國非遺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劃、傳統工藝振興計劃等工作,繼續加強對非遺傳承人群知識產權培訓,提高保護意識。(文化和旅游部負責) 38.加快建設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數據庫和保護名錄,推動制定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條例。(中醫藥局、衛生健康委負責) ?。ㄈ娀R產權行政保護 39.加快出臺商標侵權判斷標準。健全知識產權行政執法保護業務指導體系,推進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范建設和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檢驗鑒定技術支撐體系試點工作。開展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典型案例評選發布工作。建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與專利確權程序聯動機制。(知識產權局負責) 40.推進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換標工作,推進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建設。加強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保護,做好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的知識產權立體化保護。(知識產權局負責) 41.繼續開展打擊網絡侵權盜版治理“劍網”專項行動。(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負責) 42.針對商標專利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持續開展集中執法保護行動,聚焦重點市場、重點領域和重點產品,加大案件指導督查督辦力度。(市場監管總局、知識產權局負責) 43.繼續開展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加強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落實平臺主體責任,維護網上交易秩序和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市場監管總局、海關總署負責) 44.嚴厲打擊不正當競爭行為,加大對市場混淆、侵犯商業秘密等行為的監管執法力度,加大對處理跨區域市場混淆等重大案件的統一部署,探索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保護新模式。(市場監管總局負責) 45.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文化和旅游市場監管機制,深入開展網絡表演、網絡音樂、網絡動漫市場知識產權執法行動。(文化和旅游部負責) 46.組織開展知識產權海關保護“龍騰2020”專項行動,組織開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出口侵權商品專項整治。完善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案例指導工作體系,發布《2019年中國海關知識產權保護典型案例》。(海關總署負責) 47.逐步建立健全國家、省、市、縣四級農業、林草植物新品種保護執法體系。(農業農村部、林草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48.加快推進快遞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打擊寄遞企業違規收寄侵犯知識產權物品的行為。(郵政局負責) (四)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 49.深入推進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工作,制定“三合一”工作指導意見。(最高人民法院負責) 50.強化知識產權案件審判指導,促進裁判標準統一。開展知識產權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最高人民法院負責) 51.完善知識產權案件監督機制,在生效裁判監督、審判違法監督和執行監督中實現對專門法院的無縫銜接。探索建立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集中管轄制度。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權利人權利義務告知試點工作指導。(最高人民檢察院負責) 52.研究制定《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公訴工作證據審查指引》,適時發布檢察機關保護知識產權案件典型案例或指導性案例。(最高人民檢察院負責) 53.加大知識產權刑事執法力度,組織開展“昆侖2020”專項行動。(公安部負責) 54.完善規范知識產權犯罪偵查制度,推進基礎支撐體系建設。(公安部負責) 三、促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 (一)提高知識產權審查質量和效率 55.加強專利審查能力建設,完善質量評價機制,高價值專利審查周期壓減至16個月以內。完善集中審查、優先審查、專利審查高速路、延遲審查等模式。(知識產權局負責) 56.優化商標審查質量評價指標體系,完善審查質量管理,將商標注冊平均審查周期壓減至4個月。深化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推進商標評審、異議、撤銷等業務的電子化。加快智能審查系統開發,加大人工智能技術在審查中的運用。(知識產權局負責) 57.探索改進林草植物新品種審批授權機制,擴大保護名錄和新品種測試范圍,逐步建立健全保護測試機構,加快測試指南編制,建立并推廣電子申報系統,推動林草植物新品種審批智能化便利化改革,加快新品種測試機構和保藏機構建設。(林草局負責) 58.加快修訂農業植物品種復審規定,完善品種權保護及復審案件審理程序,健全復審工作機制,提升審查質量與效率。(農業農村部負責) ?。ǘ娀R產權質量導向 59.形成打擊非正常專利申請和商標惡意注冊、囤積行為的長效機制。推動地方全面取消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和商標申請注冊環節的資助與獎勵。(知識產權局負責) 60.逐步建立高校職務科技成果披露制度和專利申請前評估制度,停止對專利申請的資助獎勵,大幅減少并逐步取消對專利授權的獎勵,可通過提高轉化收益比例等“后補助”方式對發明人或團隊予以獎勵,在職稱晉升、績效考核、崗位聘任、項目結題、人才評價和獎學金評定等政策中,堅決杜絕簡單以專利申請量、授權量為考核內容,增加專利轉化運用績效的權重。(教育部、知識產權局、科技部負責) 61.深化對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相關領域的重大技術專利分析和預警。(科技部、知識產權局負責) ?。ㄈ┘訌娭R產權綜合運用 62.出臺專利導航實施指南,協調推進重點產業、重點產業集群專利導航工作。建立以產業數據、專利數據為基礎的新興產業專利導航決策機制。編制產業知識產權發展狀況報告。(知識產權局、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負責) 63.開展商標、地理標志區域品牌培育行動,大力實施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深入開展地理標志助力精準扶貧和商標品牌培育工作。(知識產權局負責) 64.完善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管理制度,加強區域品牌建設,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知識產權局負責) 65.探索開展專利與技術標準融合試點。(知識產權局、市場監管總局負責) 66.推動建立財政資助科研項目專利信息披露制度。推動國有企事業單位建立健全知識產權資產管理制度,完善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機制。(知識產權局、科技部、國資委負責) 67.開展知識產權金融服務綜合示范,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模式。鼓勵保險公司開發知識產權保險產品。完善知識產權擔保和風險補償機制,鼓勵融資擔保公司開發適合知識產權的擔保產品。(知識產權局、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按職責分別負責) 68.深入實施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工程。(知識產權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69.全面落實知識產權服務民營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開展優勢示范企業培育工作。(知識產權局負責) 70.啟動知識產權質押信息平臺第一階段系統建設。(發展改革委、知識產權局、中央宣傳部、銀保監會負責) 71.積極引導企業做好知識產權會計信息披露工作。督促上市公司嚴格執行知識產權信息披露相關規定。加快推進知識產權證券化試點,推動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等相關單位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工作。(財政部、知識產權局、證監會按職責分別負責) 72.積極探索非物質文化遺產合理開發利用,推進文化創意、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文化和旅游部負責) 73.聚焦重大疾病和罕見病、特殊人群等市場動力不足的臨床用藥需求,遴選公布第二批鼓勵仿制藥品目錄。(衛生健康委負責) ?。ㄋ模┐龠M知識產權轉移轉化 74.做好知識產權運營平臺分類管理,加快重點城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財政部、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75.編制《創新過程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草案,修訂《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規范和優化企業、高校、科研組織、專利代理機構貫標工作。(知識產權局、市場監管總局負責) 76.搭建國際版權保護交易平臺。(中央宣傳部、廣電總局負責) 77.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設一批專業化技術轉移與知識產權管理運營為一體的機構,探索開展技術經理人培養。鼓勵高校與第三方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平臺合作,支持高校根據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自主設置技術轉移轉化系列技術類和管理類崗位。(教育部、知識產權局、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科院按職責分別負責) 78.啟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工作。繼續實施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科技部負責) 79.推動中科院院屬單位開展貫標工作,推行知識產權全過程管理模式。完善知識產權服務網絡,挖掘存量專利價值,依托中科院科技成果轉化基金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中科院、知識產權局負責) 80.實施軍工技術推廣專項獎勵性后補助,出臺《國防科技工業知識產權轉化目錄(第六批)》,開展前五批《國防科技工業知識產權轉化目錄》效果調查工作。編制2019年國防科技工業專利年度報告。(國防科工局、知識產權局負責) 81.開展中國數字版權保護技術的國家標準立項研究,推進專利、技術和標準國際化,建立產業生態體系,促進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在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版權保護領域的應用。(廣電總局負責) 四、深化知識產權國際交流合作 82.維護多邊主義,穩步推進與重點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知識產權交流與合作。積極參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世界貿易組織等多邊框架下全球治理和規則制定。積極參與自貿協定知識產權章節談判。積極參與并推動保護廣播組織條約制定磋商進程。(知識產權局、外交部、商務部、中央宣傳部、最高人民法院、市場監管總局、廣電總局、林草局、貿促會按職責分別負責) 83.認真落實中美第一階段經貿協議知識產權章節相關工作。做好中歐地理標志協定生效的技術準備。(商務部、外交部、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別負責) 84.辦好2020年“一帶一路”知識產權高級別會議。(知識產權局、中央宣傳部、外交部、商務部負責) 85.繼續面向發展中國家開展知識產權學位教育培訓。(知識產權局、教育部負責) 86.促進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高效運行,建設布局一批地方和海外分中心。繼續完善海外展會知識產權綜合服務機制。(知識產權局、貿促會負責) 87.推進國際執法交流與合作,開展中歐知識產權保護重點行動。加強與美國、歐盟、俄羅斯、日本、韓國等海關執法合作機制建設,重點拓展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海關合作。加強與國際刑警組織、各國執法部門交流合作,圍繞重點案件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海關總署按職責分別負責) 五、加強頂層設計和組織實施 ?。ㄒ唬┘訌娭R產權戰略謀劃和實施 88.加快制定知識產權強國戰略綱要。繼續推動地方完善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統籌協調機制。(聯席會議辦公室、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負責) 89.開展《“十三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實施總結評估,做好“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知識產權局負責) 90.制定實施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工作指引,深化知識產權強省、強市、強企建設。(知識產權局負責) 91.落實《制造業知識產權行動計劃(2018—2020年)》,出臺并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部2020年知識產權推進計劃》。(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92.制定《林業和草原知識產權“十四五”規劃》,組織實施加快建設知識產權強國林業和草原推進計劃,編輯出版《2019中國林業和草原知識產權年度報告》。(林草局負責) 93.編制《中國科學院“十四五”知識產權發展規劃綱要》。(中科院負責) ?。ǘ┖粚嵵R產權事業發展基礎 94.依托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加大對知識產權領域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培訓工作的支持力度。做好知識產權專業職稱工作。做好知識產權行政管理人員輪訓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知識產權局負責) 95.加快推進知識產權特色智庫建設。(知識產權局負責) 96.支持有條件的高校設置知識產權本科專業,推出一批知識產權一流專業建設點,打造一批知識產權“金課”,引導有條件的高職院校開設知識產權管理相關專業。(教育部負責) 97.進一步加大知識產權人才引進培育支持力度。在黨政領導干部和中管企業領導班子考核中,注重了解知識產權相關工作成效。繼續指導加強干部知識產權培訓工作。(中央組織部負責) (三)大力倡導知識產權文化 98.組織辦好世界知識產權日、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中國專利周、版權宣傳周、中國知識產權年會、中國知識產權保護高層論壇、中國網絡版權保護與發展大會、中國國際專利技術與產品交易會、中國國際設計博覽會、中國國際版權博覽會、2020年國際版權論壇、2020國際保護知識產權協會(AIPPI)世界知識產權大會,支持辦好上海知識產權國際論壇等活動。探索組織中國知識產權保護成就海外展。(知識產權局、中央宣傳部、林草局、海關總署、貿促會負責) 99.拓展知識產權知識普及教育,深化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工作,繼續開展全國大學生版權征文活動。(知識產權局、教育部、中央宣傳部負責) 100.依托全國科技活動周、全國科普日等重點科普活動,推進知識產權科普工作。在各類知識競賽中納入知識產權相關內容。(科技部、中國科協負責) 上述各項任務分工中,由多個部門負責的,列第一位的部門為牽頭部門,其他為參與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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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局提醒!代理機構和當事人盡快辦理退款
商標局發布《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調整商標繳費流程相關事項的公告》(〔2019〕第340號公告),于2019年12月30日調整繳費環節。根據公告要求,商標局設置的繳費銜接期于2020年2月29日結束,已匯至商標局的費用,可向商標局申請退款。為貫徹落實商標便利化改革要求,進一步簡化商標業務繳費流程,商標局發布《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調整商標繳費流程相關事項的公告》(〔2019〕第340號公告),于2019年12月30日調整繳費環節。根據公告要求,我局設置的繳費銜接期于2020年2月29日結束,已匯至商標局的費用,可向商標局申請退款?,F通知如下:1.退款范圍:適用于繳納2019年12月30日之前提交商標申請的費用,主要指當事人和代理機構通過銀行匯款至商標局賬戶匯入的款項。 2.當事人辦理退款提交資料:核實匯入商標局款項與已確認繳費受理的金額差額,填寫退款申請表(附件1)并簽名或加蓋公章,同匯款銀行回單、身份證明材料一并郵寄至商標局。其中:退款申請表中應填寫匯款明細,并將序號對應標注在所附匯款銀行回單上;身份證明材料是指匯款人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匯款人為企業的,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代理機構辦理退款: (1)有商標網上服務系統正式用戶的代理機構,可登陸后通過預付款清零功能辦理退款?! 。?)未在商標網上服務系統注冊正式用戶的代理機構,按要求填寫清零確認表(附件2)并郵寄至商標局?! ?.資料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茶馬南街1號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財務處(規費)收,聯系電話010-63218500-6,郵編100055。 特此通知。附件:1.退款申請表附件:2.匯款清零確認表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2020年5月12日附件:1.退款申請表(點擊閱讀原文下載附件)附件:2.匯款清零確認表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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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知局:全面核查企業名稱中含有“知識產權代理”等字樣企業的專代資質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深化“藍天”行動 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國知辦發運字〔2020〕17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放管服”決策部署,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健康發展,為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和創新創業提供更加優質的知識產權服務,現就2020年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重點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國家知識產權局(下稱國家局)加強網上涉嫌無資質代理廣告信息監控,全面核查企業名稱中含有“知識產權代理”“專利代理”等字樣企業的專利代理資質,擴大對未委托代理機構的專利申請聯系人信息的核查范圍,全面篩查無資質專利代理線索,及時轉送各地。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圍繞轉辦線索認真開展調查,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立案查處。二、繼續加大打擊惡意商標代理行為力度根據關于嚴厲打擊與疫情相關非正常商標代理行為部署要求,加大排查力度,強化部門協作,加強監管查處,依法打擊非正常商標申請行為。加強對代理惡意搶注囤積商標、偽造變造公文等行為的整治。情節嚴重的,報請國家局依法停止受理相關機構辦理商標代理業務,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三、積極引導網絡平臺依法規范從事知識產權服務要充分履行知識產權服務業監管職責,依法依規加強對知識產權交易網絡平臺規范經營的引導,樹立正確的知識產權轉移轉化價值導向,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優化網站展示內容。要依托互聯網廣告監測等機構嚴格監控不規范經營行為。對存在不良經營行為的,及時整改約談,促進良性發展。四、持續整治以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延續2019年“藍天”專項整治行動有效做法,結合本地實際,持續打擊以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追蹤2019年開展約談、整改的代理機構、代理人,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嚴肅處置。五、充分發揮信息公示和信用監管機制作用國家局加快建立專利代理公示制度,依法公示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師信息,便于社會公眾查詢對比;健全專利、商標代理信用檔案,推進信用聯合懲戒,實現“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各地要按照有關要求,有序開展本地專利、商標代理“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工作,發現應當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及時列入并報送國家局。六、切實加強行業自律發揮行業協會自律職能,積極主動查處和懲戒違反行業自律規范的行為,對違反自律規定的會員單位及時作出懲戒,對違反職業道德的非會員單位依規依職責予以曝光譴責。積極配合支持違法違規案件查辦工作,開展規范經營自律倡議活動。加大對規范經營代理機構的宣傳推介,樹立正面典型。請各地于每月5日前統計本省(區、市)上月專利、商標代理案件查處情況,通過代理管理系統(http://dlgl.cnipa.gov.cn)報送國家局,并于12月25日前報送專項整治年度工作總結,緊急事項及時上報。特此通知。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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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郵寄紙質“商標公告”的方式——這是一個騙局
在前一段時間,商標局發過一則提示,為關于謹防以郵寄紙質“商標公告”方式騙取到付郵費的提示以下圖片為該提示結合近期相關情況,我司做出以下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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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2020年地方知識產權戰略實施暨強國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
國知局昨日發布了《2020年地方知識產權戰略實施暨強國建設工作要點》其中,對廣東省的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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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印發《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年度工作指引(2020)》的通知
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年度工作指引(2020)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按照2020年全國知識產權局局長會議工作要求,抓實抓細各項知識產權任務,確保各項工作落地見效,特制定本指引?! ∫弧⒖傮w要求 ?。ㄒ唬┲笇枷搿 ∫粤暯叫聲r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的重要論述,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踐行新發展理念,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加強頂層設計,完善法律制度,深化改革創新,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更大力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合作,提高知識產權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奮力開啟新時代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新征程?! 。ǘ┗驹瓌t 堅持制度創新,持續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知識產權制度體系。聚焦新形勢下制約知識產權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進一步提升的障礙,以更大力度推進制度創新,加快推進知識產權領域法律制度建設,抓緊謀劃出臺知識產權強國戰略綱要,及時制定知識產權相關政策措施,實現法律法規、戰略規劃、具體政策的有機銜接、協調聯動,加快形成更加符合國情、適應高質量發展需求的知識產權制度體系?! 猿纸y籌協調,繼續完善新形勢下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機制。鞏固機構改革成果,進一步加強橫向協作和上下聯動,深化人員和業務融合,堅持補短板、強弱項,優化存量資源配置、擴大優質增量供給,切實貫通各類別、打通全鏈條、形成新優勢,構建完善高效的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體制,便民利民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支撐創新發展的知識產權運行機制?! 猿忠虻刂埔耍掷m推動知識產權年度重點工作落地見效。根據引領型、支撐型和特色型知識產權強省建設試點類別,結合各區域在創新能力、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方面實際情況,設置差異化發展任務、工作重點和評價體系,合理規劃發展路徑,細化落實本地區具體任務,尊重地方首創精神,充分發揮各地比較優勢和潛力,促進知識產權供給質量的有效協同,打造形成若干具有帶動力和影響力的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樣板?! 。ㄈ┲饕繕恕 ?020年底,知識產權創造質量、保護效果、運用效益、管理水平、服務能力和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提升,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指標體系、政策體系和統計體系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領域“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深化,知識產權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作用進一步凸顯?! ?mdash;—知識產權創造。深入實施專利質量提升工程、商標品牌戰略和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在扎實推進現有培育項目基礎上,新增高價值專利組合100個以上。知識產權審查質量和審查效率持續提升,高價值專利審查周期壓減至16個月以內,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審查質量顯著提升,商標注冊平均審查周期壓減至4個月?! ?mdash;—知識產權保護。高標準落實《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不斷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優化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布局,專利預審服務質量和專利、商標行政保護效能持續提升。健全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標準化體系。知識產權保護滿意度保持較高水平?! ?mdash;—知識產權運用。加強知識產權運營體系建設,強化業務指導和績效考核。進一步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規模,力爭全年增長20%以上,知識產權保險保障金額增長20%以上。加強知識產權服務業監管,培育一批專業化的知識產權運營服務機構。持續實施一批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項目,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地理標志助力精準扶貧和增收致富經驗?! ?mdash;—知識產權服務。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取得明顯進展。專利、商標申請注冊便利化程度進一步提升,商標網上申請比例不低于92%。新建30家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和一批高校國家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 《?、強化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指標導向 ?。ㄒ唬┩苿又R產權核心指標納入“十四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堅持質量第一、效益優先,繼續推動表征高質量發展的知識產權核心指標納入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進一步發揮高質量發展指標對各項工作的“指揮棒”作用。繼續完善“十四五”時期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加強與知識產權強國戰略綱要的有機銜接,加強指標測算和分析研判,科學設置指標目標。(戰略規劃司負責)對標國際一流水平,優化國內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中的知識產權相關指標,打造法治化、便利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公共服務司負責) ?。ǘ┮虻刂埔嗽O置差異化的“十四五”指標體系。各地區從實際出發,結合本地區創新能力、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認真總結“十三五”知識產權事業發展成績、經驗和不足,科學編制“十四五”知識產權規劃,設置差異化的“十四五”指標體系,引導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各地方知識產權局負責) 三、強化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政策護航 ?。ㄈ┞鋵嵑弥С制髽I復工復產各項知識產權專項措施。堅決落實黨中 附件:1.2020年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任務清單 2.知識產權強省建設試點省分類表企業郵箱:zlf@zlftm.com新浪微博:@智立方知識產權服務企業微信:廣東智立方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運營微信:中山科技匯企業地址:中山市東區興政路1號中環廣場3座①知識產權代理服務(商標注冊、馳名商標認證、專利申請、版權登記等)②知識產權疑難案件(商標駁回復審案、專利無效等)③知識產權價值轉化(高新技術企業、技改扶持、知識產權貫標等)④其他知識產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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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條措施落實《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2020-2021推進計劃
一、制定修訂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1. 推進專利法修訂審議工作,引入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推動延長專利有效期,加強藥品專利保護等。做好專利審查指南配套修改工作?! ?. 推進著作權法修訂審議工作,增加侵權懲罰性賠償條款,大幅提高侵權法定賠償額上限,加大損害賠償力度。 3. 視情推進商標法修改,加強商標保護和執法。 4. 推進民法典侵權責任編制定中體現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條款。(持續推進) 5. 推進刑法修改,完善侵犯商業秘密罪相關條款,強化侵犯商業秘密刑事執法、細化刑事程序及處罰、銷毀侵權假冒商品、規范政府披露行為等的規定。 6. 視情推進行政許可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修改,加強商業秘密和保密商務信息保護。 7. 視情推進電子商務法修改,強化電商平臺責任,確保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的相關條款與其一致,加強電商領域知識產權保護?! ?. 建立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決機制。(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9. 研究制定文化產業促進法,加強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持續推進) 10. 調研論證制定知識產權基礎性法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持續推進) 11. 推進地理標志保護立法研究,開展立法項目評估論證。(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12. 推進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修訂。(持續推進) 13. 推動出臺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條例。(持續推進) 14. 修訂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持續推進) 15. 修改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完善行政執法機關向刑事司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相關程序和要求。(2020年7月底前完成) 16. 制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業秘密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0年8月底前完成) 17. 加快出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一)。(2020年8月底前完成) 18. 出臺打擊網絡侵權假冒的司法解釋。(2020年8月底前完成) 19. 制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2020年8月底前完成) 20. 修改完善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有關規定。(2020年8月底前完成) 21. 制定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公訴工作證據審查指引。(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22. 研究出臺著作權和鄰接權執法保護指南。(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23. 研究制定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著作權保護辦法。(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24. 研究出臺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文書認證、證人證言等證據規則。(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25. 制定關于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審判“三合一”若干問題的意見。(持續推進) 26. 開展體育賽事轉播版權保護調查研究。(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27. 完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案件證據規則。(持續推進) 28. 研究制定關于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公證懸賞取證工作指導意見、全國公證電子存證業務服務規范、第三方存證數據公證檢認工作規范、關于推廣應用公證電子存證技術的意見。(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29. 修訂關于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干規定。(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30. 出臺政策文件,強化行政許可過程中的商業秘密和保密商務信息保護。(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31. 修訂關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持續推進) 32. 研究制定推動數字文化產業創新發展的政策性文件,加強數字文化產業知識產權保護。(持續推進) 33. 研究編制電商平臺知識產權保護管理標準。制定出臺治理電子商務平臺盜版、侵權與假冒現象的政策文件。(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34. 制定出臺銷毀侵權假冒商品的政策文件。(2020年7月底前完成) 二、加大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力度 35. 制定出臺商標侵權判斷標準。(2020年6月底前完成) 36. 推進修訂林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行政執法辦法。(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37. 發布年度專利、商標、版權、農業植物新品種等種類以及海關、文化市場等領域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的典型案例。(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續推進) 38. 開展全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考評,指導監督各地提高執法效能。(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39. 開展海關“龍騰”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增加辦案頻次,建立按季度公開發布海關知識產權執法行動信息的制度。(2020年4月底前完成) 40. 加大對實體市場執法力度,增加辦案頻次,建立按季度公開發布實體市場知識產權相關執法行動信息的制度。(2020年5月底前完成) 41. 建立按年度公開發布假冒藥品執法相關數據的制度。(2020年7月底前完成) 42. 打擊存在健康和安全風險的假冒商品,增加辦案頻次,建立按季度公開發布上述執法行動數據和信息的制度。(2020年5月底前完成) 43. 研究建立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技術調查官制度。持續完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技術調查官工作機制。(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44. 推進專利、商標侵權糾紛檢驗鑒定試點,完善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檢驗鑒定體系,研究建立侵權損害評估制度。(持續推進) 45. 組織開展知識產權執法保護專項行動,組織銷毀侵權假冒商品,從重打擊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持續推進) 46. 開展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劍網”專項行動。推動先進地區開展版權新業態、新領域案件查處工作。(持續推進) 47. 加大文化市場知識產權執法力度,深入開展網絡表演、網絡音樂、網絡動漫市場規范整治行動,嚴查侵犯知識產權案件。(持續推進) 48. 開展打擊套牌侵權現場銷毀活動,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持續推進) 49. 組織開展打擊侵犯植物新品種權專項行動。(持續推進) 50. 開展打擊假冒藥品執法行動,從重打擊假冒藥品和生物制品等相關產品。加強執法國際合作,與相關國家交換相應執法信息。(持續推進) 51. 開展重點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仿冒混淆等侵犯知識產權不正當競爭行為。(持續推進) 52. 深入開展打擊刑事犯罪“昆侖”行動,從重打擊侵權假冒犯罪。(持續推進) 53. 完善規范知識產權犯罪偵查工作制度,探索建立情報導偵機制。(持續推進) 54. 探索建立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批捕、起訴工作集中管轄制度。(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55. 加大知識產權保護領域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案件的辦案力度,依法監督糾正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和審判違法行為、執行違法行為。(持續推進) 56. 制定實施相關司法政策,強化適用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以及從高適用法定賠償、從重處罰知識產權刑事犯罪,以阻遏未來竊取或者侵犯知識產權行為。(2020年8月底前完成) 三、完善知識產權大保護機制建設 57. 加強知識產權行政部門與公安部門協作配合,及時作出行政解釋,完善重大案件移送機制,健全涉嫌犯罪案件查辦工作銜接機制,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持續推進) 58. 開展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協議司法確認試點,支持設立知識產權領域人民調解組織和律師調解工作室。(持續推進) 59. 開展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公證懸賞取證試點,開發并推廣應用統一的公證懸賞取證平臺。(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60. 推動建立國家知識產權局與最高人民法院數據信息交換網絡專線,明確信息交換范圍。(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61. 研究建立專利、商標行政確權與重大侵權行政執法案件的銜接和信息共享機制并開展試點。(持續推進) 62. 強化知識產權跨部門執法保護協作和長三角、泛珠三角等地區跨區域聯合打假。(持續推進) 63. 加強人大監督,根據專利法、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修改情況,適時開展知識產權執法檢查。(持續推進) 64. 加強政協民主監督,圍繞知識產權保護內容確定重點政協提案,邀請提案委員、相關部門等開展專題調研。(持續推進) 65. 開展知識產權領域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試點。規制商標惡意注冊,開展非正常專利申請排查監控。(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續推進) 66. 推動國家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與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聯通,加強知識產權出質登記、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等涉企信息的統一歸集共享公示。(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67. 公布全國查處重大侵權盜版案件名單。對軟件使用情況進行年度核查并向社會公布。(2020年8月底前完成并持續推進) 68. 深入推進專利代理行業監管“藍天”專項行動,精準打擊違法代理行為。(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69. 開展知識產權仲裁、調解優先推薦試點。加大知識產權仲裁、調解組織和公證機構培育力度,研究擴展仲裁、調解、公證工作中有關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業務類型。(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70. 鼓勵仲裁委員會之間加強行業合作,研究建立知識產權仲裁工作平臺,制定行業仲裁規范。支持建立公證電子存證服務聯盟,探索區塊鏈等科技手段在公證電子存證技術推廣方面的應用。(持續推進) 71. 設立中國國際知識產權仲裁委員會。(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72. 制定發布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工作指引。(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73. 充分發揮志愿者作用,鼓勵支持志愿者參與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74. 發布對外經貿合作合同知識產權條款團體標準。(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優化知識產權快保護關鍵環節 75. 持續提升專利、商標審查能力,高價值專利審查周期壓減到16個月,發明專利審查周期壓減到20個月以內,商標注冊平均審查周期縮短至4個月以內。(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76. 探索建立商標注冊、變更、續展等申請的快速審查機制。(持續推進) 77. 建立林草植物新品種審查員制度,將植物新品種權初審周期壓縮到4個月。(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78. 完善植物新品種申請及管理系統,加強植物新品種測試能力建設。(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79. 加大商標評審案件巡回審理力度,建立重大案件公開審理機制。(持續推進) 80. 建立知識產權司法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改進審理程序和文書樣式,實現不同性質、不同復雜程度的案件輕重分離、快慢分道。(持續推進) 81. 研究建立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管理標準,在相關領域和環節引導構建仲裁、調解等快速處理機制。(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82. 探索開展電商平臺知識產權數據資源共享試點工作,指導電商平臺有效運用專利權評價報告快速處置專利侵權投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83. 根據行業主管部門研判定性意見,要求網站平臺刪除具體侵權鏈接,關閉侵權賬號,依法關閉侵權假冒網站,停止侵權信息傳播,打擊利用版權訴訟進行投機性牟利等行為。(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84. 加大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力度,進一步完善區域布局和產業布局。(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85. 制定形成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管理、培訓、質量控制相關規范,拓展商標、地理標志等業務領域,提升快速協同保護能力。(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五、擴大知識產權保護對外交流與合作 86. 完善海外知識產權信息服務、預警等平臺,加強對重點貿易國家(地區)知識產權法律政策修改變化、重大糾紛案件的動態跟蹤研究機制建設,建設海外商標和專利糾紛案件數據庫。(持續推進) 87. 制定發布一批重點國家(地區)知識產權保護國別指南。研究海外版權糾紛國別政策。(持續推進) 88. 鼓勵保險公司開發、設計滿足企業需求的專利保險產品并提升服務能力,指導保險公司加大對知識產權相關保險的宣傳和推廣力度。(持續推進) 89. 在條件成熟地區建設一批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分中心,在重點貿易國家(地區)建設海外分中心。(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90. 強化境外重點展會知識產權維權援助,為中國參展企業提供知識產權培訓和法律咨詢服務。(持續推進) 91. 建立海外知識產權專家庫,完善專家顧問機制,推動專家顧問在海外維權援助中發揮作用。(持續推進) 92. 定期召開與駐華使領館、各類國際組織駐華機構、行業協會、商會、社會團體等的信息溝通會、座談會。(持續推進) 93. 完善知識產權要情通報發布機制,及時組織新聞發布會、政策吹風會,充分利用例行記者會等平臺通報重大事項和進展情況。(持續推進) 94. 組織開展中國企業海外知識產權保護狀況調查、外商投資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狀況調查。(持續推進) 95. 根據警企協作和對外執法合作需求,做好知識產權溝通會見和信息交流工作。建立知識產權關企聯絡員制度,暢通與國內外權利人的溝通渠道。(持續推進) 96. 依托駐外經商機構,遴選海外知識產權觀察企業和社會組織,了解相關各界對當地知識產權保護訴求。(持續推進) 97. 構建完善多邊、雙邊知識產權合作與協調機制,充分利用知識產權對話與工作組機制,深化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合作交流與磋商談判。(持續推進) 98. 充分加強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世界貿易組織、世界海關組織、亞太經合組織等相關國際組織合作,通過二十國集團等國際會議機制及交流平臺,參與知識產權國際規則制定修訂工作,積極宣傳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發展成就。(持續推進) 99. 研究在重要國際展會上增設宣傳中國知識產權保護成就展臺,在有關國家(地區)試點設立專題展區。(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100. 召開“一帶一路”知識產權高級別會議,持續開展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專利審查高速路(PPH)項目合作,推動共享審查結果。(持續推進) 101. 鼓勵全國學會充分利用國際學術交流合作平臺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宣傳,借助國際技術服務與交易網絡,深化與國際知名技術服務機構合作。(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資源保障 102. 推進國家知識產權大數據中心建設。(持續推進) 103. 加強侵權假冒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臺建設。(持續推進) 104. 推動建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信息系統平臺。(持續推進) 105. 鼓勵電商平臺開展侵權假冒線索智能檢測系統建設和應用,提升打擊侵權假冒行為效率及精準度。(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106. 支持各地區各部門舉辦知識產權保護高級研修項目,鼓勵引導各地區各部門以及行業協會、學會開展知識產權保護人才繼續教育工作。加強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培養,提供更多崗位鍛煉機會。(持續推進) 107. 加大知識產權領域法律顧問人才培養力度。拓寬知識產權仲裁員聘任渠道,建立適應業務發展的仲裁員報酬制度。吸引熟悉知識產權領域的復合型法律人才加入公證員隊伍,建立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公證服務人才體系。(持續推進) 108. 推動解決食藥偵警種打擊知識產權犯罪隊伍建設和人員配備等問題。指導相關公安院校增設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課程,加大執法培訓力度。(持續推進) 109. 繼續深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加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持續推進) 110. 健全縣級以上林草主管部門執法人員配備,提升行政執法能力。指導各級林草主管部門開展林草植物新品種保護培訓,加大專業人才培育力度。(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111. 繼續完善知識產權行政檢察專業化辦案組、專業檢察官人才庫、知識產權專業技術人才庫工作機制,提升辦案專業化水平。(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112. 加強對海關執法和相關人員的培訓,有計劃、分層次培養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專家,提高隊伍執法能力。(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并持續推進) 113. 鼓勵地方科協面向企業開展專利信息推廣應用、知識產權人才培訓,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114. 加強對非遺傳承人群的知識產權培訓。(持續推進) 115. 編制發布重點領域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指南。(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116. 調研民營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情況,加強民營企業知識產權合規經營、風險防范培訓。(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117. 加大知識產權保護資金供給。(持續推進) 118. 加強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經費保障,按標準配備執法裝備,對優秀典型單位按規定進行通報表揚并給予辦案經費補助。(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續推進) 119. 推動解決各地公安機關食藥偵警種打擊知識產權犯罪經費保障、裝備建設等問題。(持續推進) 120. 研究制定知識產權保護試點示范區建設總體方案,擇優遴選條件成熟的地區開展知識產權保護試點示范區建設。(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續推進) 121. 開展全國版權示范創建工作,建成若干版權示范城市、單位和園區。(持續推進) 七、推進知識產權保護宣傳和文化建設 122. 統籌用好各類宣傳載體,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宣傳,指導各地加強輿論引導。(持續推進) 123. 繼續辦好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中國知識產權年會、知識產權保護高層論壇、中國國際商標品牌節、網絡版權保護與發展大會等大型宣傳活動。(持續推進) 124. 發布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狀況白皮書和數據報告、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持續推進) 125. 發布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狀況與營商環境新進展報告。(持續推進) 126. 深化知識產權文化建設工作,持續推進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工作,廣泛開展知識產權普及教育,發揮好知識產權宣傳教育基地作用。(持續推進) 八、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組織保障 127. 將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納入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把推動高質量發展相關績效評價作為地方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持續推進) 128. 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通報約談機制,對知識產權保護不力的地方黨委和政府進行約談。(持續推進) 129. 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犯罪活動績效考核。(持續推進) 130. 研究建立知識產權保護考核評價和保護水平評估指標體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131. 開展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調查,調整優化相關評價指標體系。(持續推進) 132. 充分利用現有獎勵制度,對為知識產權保護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持續推進) 133. 健全侵權盜版舉報獎勵機制。(持續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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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火炬中心印發《關于推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與服務便利化的通知》
國科火字〔2020〕82號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關于科技創新支撐復工復產和經濟平穩運行的若干措施》決策部署,充分發揮高新技術企業對當前復工復產和經濟平穩運行的支撐保障作用,進一步創新管理方式、提升服務水平,推動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優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服務工作各地認定管理機構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合理安排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各項工作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加強部門間的聯系協作,構建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的高新技術企業服務工作體系,凝聚共識、深化合作,不斷提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服務工作質量。二、提升認定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按照國務院有關要求,推行全流程網上辦理,積極推進網絡申報、審查、評審和備案等線上服務,切實解決企業申報負擔,全面提升認定管理工作規范化、便利化水平。推動有基礎、有條件的地區開展網絡評審試點,規范高新技術企業備案流程,推行電子材料備案制度。三、推進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電子化進程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制定高新技術企業電子證照規范,按照“互聯網+政務服務”理念,有序推進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電子化,滿足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一網通辦”的要求。四、落實專利證書電子化政策簡化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針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中知識產權相關材料要求,對于授權公告日在2020年3月3日(含當日)之后的專利,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紙質專利證書。五、改進高新技術企業檔案管理繼續做好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過程中檔案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逐步實現檔案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電子化。對于企業申報的紙質材料,存檔期原則上不低于5年(有爭議的企業檔案除外)。六、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服務持續推動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制定差異化、精準化措施,幫助企業解決生產和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依靠技術創新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推動優秀企業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龍頭企業,實現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高企化、高新技術企業的優質化。七、加強高新技術企業監督管理暢通舉報渠道,及時公布調查處理結果。適時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聯合檢查,運用企業自查、線上審核、線下檢查等形式,對企業申報信息、留存材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的及時整改或取消資格。八、做好高新技術企業政策跟蹤監測加強對高新技術企業政策落實情況的效果評估,做好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創新能力評價、高新技術企業對區域經濟創新發展作用等相關研究,引導高新技術企業提升創新能力與核心競爭力。九、加大培訓服務與政策支持利用各種線上線下平臺組織開展政策宣講、培訓、答疑等服務,推動管理部門、專家、中介機構、企業等各類主體對高新技術企業政策的及時知曉、準確落實。推動各地完善高新技術企業配套政策和優惠措施,加大資源配置力度,引導企業開展持續技術創新活動,推動高新技術企業成果的轉化和產業化。十、統籌做好疫情防控與復工復產工作做好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落實工作,及時了解屬地高新技術企業疫情防控與復產復工情況,積極幫助解決疫情防控與復工復產中的問題。針對疫情發展實際,《2019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情況報表》填報截止時間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如國家相關政策調整,截止時間順延)。各地認定管理機構要加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嚴格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和標準,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不得擅自放寬或降低條件和標準。規范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序,認真遴選認定工作評審專家,切實落實申請企業的公示制度。對弄虛作假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要嚴肅依紀依法處理,造成國家稅款流失等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并依法追回應繳稅款。特此通知。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2020年4月15日(此件主動公開)(來源:科技部火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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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知局:商標檔案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全文發布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關于就《商標檔案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通知指出,公眾可以登錄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關注國家知識產權局微信公眾號,查看征求意見稿及其修改說明。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4月25日前,通過以下三種方式,圍繞征求意見稿的修改完善提出具體意見:關于就《商標檔案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附件1:《商標檔案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第一條為加強商標檔案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商標檔案,是指在商標注冊申請、異議、撤銷、復審、無效等過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價值的各種形式和載體的歷史記錄。商標檔案是確立和保護商標專用權的重要憑證。第三條商標檔案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維護商標檔案完整與安全,便于社會各方面的利用。第四條商標文件材料歸檔范圍主要包括:(一)商標注冊申請及后續業務類;(二)商標異議業務類;(三)商標撤銷業務類;(四)商標復審業務類;(五)商標無效業務類;(六)其他類。各類不予受理材料、出具商標注冊證明材料、補發商標注冊證材料、補發商標變更、轉讓、續展證明材料等不予歸檔。第五條對屬于歸檔范圍的商標文件材料,待案件審結后按照歸檔要求及時整理并歸檔,嚴格審查歸檔質量,保證商標檔案的系統性、完整性、準確性。歸檔的商標文件材料一般應當為原件,確實無法獲得原件的,可以是復印件,但是應當注明原因。第六條商標電子文件歸檔工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電子文件管理標準執行。商標電子文件應當采用適合長期保存的文件存儲格式與元數據一并歸檔并建立持久有效的關聯。第七條商標檔案以申請號或者注冊號立卷保管,按照分類、組卷、排列、編號、裝訂、編目等順序進行,做到分類清楚、排 列有序、目錄準確、裝訂整齊。第八條商標檔案庫房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具備防火、防盜、防高溫、防潮、防塵、防光、防磁、防有害生物、防有害氣體等保管條件,確保檔案的安全。第九條商標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和定期兩種,具體按照本辦法附件《商標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商標檔案保管期限表》執行,但是仍有保存價值需繼續保存的定期檔案除外。第十條商標電子檔案可以采用在線或者離線方式保存,并定期備份。在線存儲應當使用檔案專用存儲服務器,離線存儲應當確保載體的耐久性。商標電子檔案的保管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第十一條國家知識產權局對保管期限屆滿的商標檔案應當及時進行鑒定并形成鑒定報告,對仍有保存價值的檔案,應當根據實際延長保管期限繼續保存;對不再具有保存價值、確定銷毀的檔案,應當清點核對并編制檔案銷毀清冊,經報主管局長審批后,按照有關規定銷毀,銷毀清冊永久保存。第十二條商標注冊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查閱、復制涉及本人的商標檔案。商標訴訟案件當事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訴訟代理人查閱、復制涉案商標檔案。第十三條商標檔案的整理、數字化服務以及保管等工作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委托有關機構開展檔案服務外包工作。第十四條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等內容的商標檔案的保管、利用,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第十五條違反國家檔案管理規定,造成商標檔案失真、損毀、泄密、丟失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六條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可以根據本辦法,結合商標檔案管理的工作實際制定檔案管理工作規程。第十七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點擊下載 附件2:《商標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商標檔案保管期限表》附件3:《商標檔案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修改說明一、修改背景為適應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需要,提高商標檔案管理效能和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我局在 1987 年實施的《商標檔案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基礎上,修改制定了《商標檔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與 1987 年暫行辦法相比較,本次修改制定的辦法完善了商標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商標檔案保管期限,增加了對商標電子檔案的歸檔和管理要求,不再對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監督和指導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商標檔案管理工作進行規定。二、修改過程2017 年 5 月,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啟動該辦法的修改制定工作。期間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國家檔案局進行了實地調研和多次研討,形成《商標檔案管理辦法》(草案)。國務院機構改革后,我局繼續推進修改制定工作,結合商標檔案管理現狀,借鑒其他領域檔案管理規定,并就商標電子檔案的管理、檔案銷毀等重點問題再次與國家檔案局交換意見,最終形成《商標檔案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三、修改思路在修改中,一是科學界定商標文件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有效加強商標檔案的管理。二是體現商標檔案管理形式由紙件管理為主向電子化管理過渡的要求,提高商標檔案電子化水平,適應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需要。三是由檔案保管為主向加強檔案的利用拓展,充分提升檔案管理效能。四、主要修改內容本辦法條文共計 17 條,《商標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商標檔案保管期限表》作為附件。(一)完善商標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商標檔案保管期限在研究各類商標文件材料的歷史作用和現實作用基礎上,以反映商標專用權確立和保護情況為根據,按業務類型和保管期限歸納分類,形成共六類的商標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同時,將直接反映商標專用權確立和變化的商標檔案劃為永久保存,將商標專用權確立過程中某環節產生的證據材料、備案材料等商標檔案劃為定期保存。具體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在《商標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商標檔案保管期限表》中予以明確。(第四、九條)(二)增加電子檔案管理內容商標電子檔案的歸檔應按照國家有關電子文件管理標準執行,并應與其元數據一并歸檔并建立持久有效的關聯;商標電子檔案可采用在線或離線方式保存,并定期備份。(第六、十條)(三)明確商標檔案鑒定銷毀程序對保管期限屆滿的商標檔案首先進行鑒定,經鑒定仍有保存價值的檔案,應當根據實際延長保管期限繼續保存。經 2鑒定不具有保存價值的檔案,應當清點核對并編制檔案銷毀清冊,經報主管局長審批后,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銷毀。(第十一條)(四)建立商標檔案利用制度鑒于商標注冊申請基本信息已在我局官網公開,任何單位或個人都可以免費查詢,故對于歸檔的商標文件材料,明確商標注冊人可以查閱、復制涉及本人的商標檔案;商標訴訟案件當事人可以查閱、復制涉案商標檔案。(第十二條)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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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PCT國際專利申請量躍居世界第一
4月7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在瑞士日內瓦舉行發布會,公布了2019年專利、商標和工業品外觀設計國際注冊數據。數據顯示,2019年,中國通過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提交了5.899萬件專利申請,超過美國(5.784萬件)躍升至第一位,成為提交國際專利申請量最多的國家?! ?ldquo;在通過PCT途徑提交國際專利申請的申請人中,中國迅速躍升至首位,這突出表明長期以來,創新地理格局在向東方轉移,亞洲申請人提交的申請現已在全部PCT國際專利申請中占半數以上。”WIPO總干事弗朗西斯·高銳表示。 數據顯示,2019年全球各項知識產權數據再創新高。2019年,全球通過PCT途徑提交的國際專利申請量為26.5800萬件,增長率為5.2%,通過馬德里體系提交的國際商標申請量為6.4400萬件,增長率為5.7%,通過海牙體系提交工業品外觀設計申請數量為2.1807萬件,增長率為10.4%。其中,PCT國際專利申請量排名前五位的國家為:中國(5.899萬件)、美國(5.784萬件)、日本(5.266萬件)、德國(1.9353萬件)和韓國(1.9085萬件);通過馬德里體系提交國際商標申請量排前五位的國家為:美國(1.0087萬件)、德國(7700件)、中國(6339件)、法國(4437件)和瑞士(3729件);通過海牙體系提交的外觀設計數量排名前五位的國家為:德國(4487件)、韓國(2736件)、瑞士(2178件)、意大利(1994件)和荷蘭(1376件)?! 〈送?,數據顯示,按照PCT國際專利申請人的分類,中國企業和高校的表現十分搶眼。2019年,中國的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以4411件PCT國際專利申請排名第一。位居其后的是日本三菱電機株式會社(2661件)、韓國三星電子(2334件)、美國高通公司(2127件)和中國廣東歐珀移動通信有限公司(1927件),排名前十的企業申請人中包括4家中國企業。在高校方面,加利福尼亞大學以470件國際專利申請蟬聯第一,清華大學(265件)位列第二,之后是深圳大學(247件)、麻省理工學院(230件)和華南理工大學(164件)。排名前十的高校中,有5所來自美國,4所來自中國,1所來自韓國?! ?ldquo;知識產權日益成為全球競爭的核心。”高銳表示,當前,全球以創新藥、新通信技術和應對全球挑戰的新方案為代表的創新與日俱增。對每個人而言,無論其身居何處,都將從中受益?! ぃ陙?,中國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不斷加大創新和研發投入,重視知識產權保護,打造良好營商環境,知識產權呈現量質齊升的良好局面,知識產權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提升。(李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