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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使用證據的收集
俗話說:商標的生命在于使用。“商標使用”作為貫穿商標生命線的存在,其重要性不僅體現于商標注冊階段,還體現在商標維護與維權階段。商業實踐往往錯綜復雜,情況多變,雖然商標局提供了相應的證據收集指南,但該指南并不能很好地使得企業脫離“商標一直使用,但無法提供合要求的使用證據”的困境。 企業出現上述困境無非以下幾種原因:1、商標使用內涵多樣、外延豐富,對于非專業人員而言難以把握其本質。;2、法律并無直接提供商標使用的指示、參照。相關使用證據零散分布在各法律法規及《商標審查指南》中。;3、證據形成場景分散,企業無統一管理部門統籌全局。;4、證據清單指引不足。 基于上述的問題,企業可以將商標使用證據分為商標實際使用證據與商標知名度證據兩類進行收集。一、商標實際使用證據1、商標實際使用的證據主要應用場景為:(1)在連續三年不使用撤銷商標中,提供相應期限內的使用證據證明商標在三年內有實際使用以對抗他人的不使用撤銷。(2)在駁回復審中,提供有實際使用的證據以排除惡意注冊、囤積商標之嫌,證明該注冊不構成不以使用為目的。(3)侵權主張,在主張對方侵權成立請求賠償之時,提供商標有實際使用的證據以對抗不賠償的抗辯。(4)案件答辯,在同日申請中、評審案件中提供在先使用證據證明在先使用事實以保證權利的獲取及維護。2、商標有實際使用證據的要求(1)商標有實際使用證據的實質要求:具體使用情形與投入商業渠道(2)商標有實際使用證據的形式要求: A.核定商標標樣 B.核定商品/服務 C.相應、匹配的使用主體 D.明確的使用時間 E.明確的使用地域范圍 F.公開使用 G.真實使用 H.合法使用 I.商業性使用3、商標有實際使用證據的表現形式(證據鏈):(1)產品包裝+銷售合同+對應發票。該條證據鏈的收集主體為企業內的市場部門及財務部門。其中在銷售合同上商標使用的表現形式應為在銷售合同內容上而非頁眉頁腳等地方。(2)廣告合同+對應發票+廣告實例。該條證據鏈的收集主體為企業內的廣告部門及財務部門。(3)對于上述兩條證據鏈形成的證據應從質與量上進行收集。從質上,保留相關環節中產生的文件原件,或保留經公證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從量上,精準提供相應商標完整使用證據之余,增加其他形式的使用證據。二、證明商標有知名度的證據1、商標有知名度的證據主要應用場景為:(1)在駁回復審案件中,針對缺乏顯著性的商標,可以通過提供商標經過大量使用而具備顯著性及知名度的證據獲權。(2)在異議或無效案件中,可以通過提供商標由知名度的證據來證明“商標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響”、“馳名商標”等相關事實。(3)在侵權賠償中,可以通過提供商標有知名度的證據支持權利人因侵權損失大、侵權人侵權獲利多而要求高額賠償的請求。2、商標有知名度證據的表現形式(在收集知名度證據時應當對證據按照優先級進行分類):(1)裁判文書類: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作出的生效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及其他法律文書。該類裁判文書對知名度有直接認定作用、相關意見對爭議事項的解決有參考意義且具有既判力及真實性。該類文件往往由法務部門、代理律師存檔且一般可通過公開途徑查閱,該類證據的收集篩選應當注重與案件事實關聯程度,避免填鴨式堆積。(2)榮譽獎項類:國家或省級行政部門及其他權威機構頒發的獎牌證書、牌匾等。該類榮譽評選過程相對嚴格、客觀和公證,往往能夠直接證明商標知名度的事實。該類證據一般存放于公司展廳、榮譽墻,原件或電子版存放于品牌部門或行政部門(3)榜單排行類:主要是行業協會或商業機構頒發的有關怕品牌知名度、競爭力、品牌價值、產品銷量或市場占有率等排行或榜單等。該類榜單大多數情況下比較公正與權威,可以反映商標總體上具有知名度的事實。該類榜單排行一般由行政部門保管,網上可以通過國家圖書館進行查詢。(4)媒體報道類:主流媒體對產品或品牌的正面報道,該類報道亦可以通過網上或國家圖書館查詢得到。 對于商標使用證據的收集,看似復雜但企業只需把握兩點即可應對一般的案件即滿足具體怎么用的與是否投入商業渠道。具體怎么用要求的是核定的商標標樣使用在核定的商品上并留有使用時間的記載,相關證據足以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是否投入商業渠道要求的是公開運用于企業經營活動中且合乎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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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Logo改變后,是否需要重新申請商標?
小伙伴們,你們喜歡喝蒙牛“純甄”嗎?不知道你們有沒有注意到超市里的蒙牛“純甄”其實還打著TM標,是不是一臉疑惑?難道蒙牛還沒有自己的注冊商標?TM是英文“Trademark”的縮寫, TM在我國一般是用于已經被商標局受理(拿到受理通知書),還未正式注冊成功的商標 。在使用品牌時,加上TM,有利于之后出現商標糾紛時作為一個證據,證明已經把這個文字或logo有意識地當做商標在使用。R是“Register”的縮寫,是“注冊商標”的標記,指該商標已在國家商標局進行注冊申請并已經商標局審查通過,成為注冊商標。《商標法實施條例》第63條規定:“使用注冊商標,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裝、說明書或者其他附著物上標明‘注冊商標’或者注冊標記。注冊標記包括注和R。使用注冊標記,應當標注在商標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那么對于“純甄”這個商標而言,已經使用很多年了為什么還打著TM呢?《商標法》四十一條規定:“注冊商標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從上面這條規定我們可以了解到,商標變更改變的是申請人的名義、地址、商標代理商標、文件接收人等,如果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等構成要素則應當重新申請商標注冊,按新申請商標對待。意思就是說,當我們的品牌Logo改變后,只能重新申請注冊,不能申請變更。下圖是之前“純甄”酸奶使用過的保證,現在的商標樣式跟這款的設計樣式上區別還是很大的。品牌Logo改變后,不重新注冊會怎么樣?商標注冊成功后,如果商標注冊人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的,一般會產生兩種結果,一種是商標局會責令限期改正或撤銷其注冊商標;另一種是構成冒充注冊商標的違法行為,造成商標侵權。《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因此,當我們的品牌Logo要改變時,應當及時進行新商標的注冊。企業Logo更換為常態,但是在重新升級美化商標的同時,一定要及時進行新商標的注冊;另外,商標變更、商標續展等,也是我們不容忽視的。因此,企業要提高知識產權意識,高度重視商標保護工作,從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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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良影響”條款?如何判斷商標是否具有“不良影響”?
商標是產品跨入市場的敲門磚,在行業競爭激烈的市場背景下,市場主體為了在競爭者中獨樹一幟、脫穎而出,往往傾向于選擇能夠彰顯個性、標新立異的標志作為商標。但一味追求博人眼球,效果可能適得其反。商標一旦觸碰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的底線,受到“不良影響”條款的規制,就會遭遇申請被駁回的尷尬境遇。什么是“不良影響”條款?“易產生不良影響”這個理由是造成商標注冊失敗的原因之一。《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一)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徽、軍歌、勛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的名稱、標志、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二)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三)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四)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五)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六)帶有民族歧視性的;(七)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八)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商標審查標準》規定:“其他不良影響,是指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他構成要素對我國政治、經濟、文化、宗教、民族等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的、負面的影響。”如何判斷申請商標是否具有其他不良影響呢,《商標審查標準》規定:“……具有其他不良影響的判定應考慮社會背景、政治背景、歷史背景、文化傳統、民族風俗、宗教政策等因素,并應考慮商標的構成及其指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務。”判斷標志是否具有“不良影響”通常須考慮如下因素:一、標志本身含義。要站在當下社會道德文化的背景下,從一般理性人的認知感受出發進行判斷。 二、不需具有實際損害。只要標志具有產生不良影響的可能性,則不能作為商標注冊和使用。 三、不考慮主觀惡意。標志是否具有不良影響與商標申請人的主觀意識狀態無關。四、不適用于僅損害特定民事權益的情形。如果標志僅損害特定民事權益,應當適用商標法其他條款進行規制,避免“不良影響”條款的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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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到期的商標,是選擇續展還是重新申請?
根據我國《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隨著商標量越來越大,越來越多的商標也進入了即將續展的行列,對于“續展還是重新申請”,很多持有人猶豫不決。那么,針對快要到期的商標,是選擇續展好還是重新申請好呢?下面我們就一起來分析下兩者在不同維度的利弊,大家可根據自身情況進行抉擇:1、周期對比續展:商標續展只是審查主體資格的形式要件,不需要進行實質審查階段,就可以延長商標專用權十年,一般六個月左右就可以拿到續展證明。重新申請:需要經過形式審查、實質審查、商標公告期等過程。整個周期一般需要十二個月左右,如果遇到商標駁回、商標異議等程序注冊周期還將延長。2、風險對比續展:商標續展只需要審查主體資格的要件,不會被提出無效宣告。所以通過率很高。重新申請:現在的審查標準更為嚴格,重新注冊即便是完全相同的名字也不一定能夠再次注冊下來,而即將過期的商標也將因未續展而被注銷,將得不償失。3、成本對比雖然,商標續展程序所需費用比注冊成本高,但是商標是不斷增值的。一個商標經過10年的使用與宣傳,其價值是不斷增加的,相對商標本身的價值而言,辦理續展所需的費用并不算高。并且,如果更換其他名字注冊,推廣宣傳費用相較于之前的名字也會更高。通過上述介紹,不難看出進行商標續展的優勢會更大一些,當然,持有人也可根據自身發展需要,作出“組合”方案。比如可選擇“主商標”續展,“防御商標、聯合商標”重新申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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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的價值重在運用
在全球化背景下,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成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保障,知識產權則更多地成為國家、企業在國際市場上參與競爭的工具。在中國加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41年之際,再次聚焦知識產權戰略可謂恰逢其時。1.成果 積極進展共同見證 中國作為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第90個成員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建設起步較晚,但在這一領域的積極進展有目共睹。 近10年來,中國的國際專利申請量以年均22.3%的速度增長。我國知識產權戰略著眼激勵創新、加強保護、有效運用、科學管理,創新方面進步較大,國際專利申請數量不斷增長,中國堪稱“專利大國”。 中國知識產權戰略實施以來,成績斐然,法律監管與專項行動的落實,營造了利于知識產權保護的“綠色環境”。可以說,中國知識產權戰略為全球視野下知識產權維護之路作了堅實鋪墊。2.困局 “保護”有余“運用”不足 目前,我國知識產權戰略偏重保護層面,對運用及其過程中的管理重視卻不夠。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知識產權的保護水平甚至還略高,創新質量可能有差距,但最大差距在運用上。以專利為主的知識產權,作為無形資產,其使用效果如何,并無客觀標準。 據統計,目前,發展中國家只擁有不到10%的世界專利,而發達國家卻擁有90%的專利。在知識產權問題上,我們不應被西方發達國家及其跨國公司牽著鼻子走,西方國家指責我國保護知識產權不力,目的是把我們置于道德被告席上。過于強調保護,可能干擾對自身知識產權政策的思考。3.方向 市場競爭下的利益制衡 知識產權是一種市場力量,而非抽象的道德權利。市場主體為自身利益獲取、運用和維護知識產權,同時也應承擔包括維權在內的相關費用和風險。注重運用,則要從市場經濟角度重新審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管理。通過技術創新、知名品牌的樹立和文學藝術作品的繁榮創作,建設創新型國家,促進社會可持續發展。 政府的職責在于創造良好市場環境,考慮如何讓企業有創新積極性、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充分運用自己的知識產權,利用品牌優勢投身國內、國際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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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營業執照,為什么還要注冊商標?
有很多企業老板們覺得,自己已經有營業執照了,至少在目前來說,商標和我沒有太大關系。但實際上,這是一個錯誤的想法,營業執照的確很重要,但商標注冊也同樣重要。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一規定。商標就是我們通俗意義上說的“牌子”、“品牌”,消費者認可了你的產品,記住了你的牌子,也就產生了商標的價值。商標專用權和企業名稱是兩種不同的權利,由不同的法律法規來規范,營業執照是在當地工商部門申請,只要在當地沒有重復的就可以批準。而商標是全國統一審查,一經注冊,全國都享有專用權。商標權明顯更大一些,二者完全不能等價,性質也完全不同。因此,商標注冊和營業執照缺一不可。商標和營業執照的區別:1、登記注冊的法律依據不同商標是依照商標法的規定進行注冊,而企業名稱則依照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中外合資企業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進行登記。2、取得方式不同在我國,一般商品的商標采取自愿注冊原則,即注冊的商標享有專用權,未注冊的仍可使用,但不享有專用權;而對企業名稱,未經核準登記的名稱不準使用,也就不享有名稱權。3、權利特征和內容不同商標權可以自身使用,也可以許可給他人使用,但企業名稱權一般不允許單獨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需要注意的是,某些企業將他人的中文商標作為企業名稱的一部分進行登記,對此我國法律目前沒有明確禁止,但如果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仍然構成侵權商標權。公司成立之后本來就是通過產品或服務進行經營盈利的,如果企業的產品或服務命名受到直接的沖擊,對企業的產品或服務、直接盈利運營的產品是一個直接的打擊。因此,商標注冊有以下好處:1.便于消費者認牌購物。2.商標注冊人擁有商標專用權, 受法律保護。3.通過商標注冊,可以創立品牌,搶先占領市場。4.商標是一種無形資產,可對其價值進行評估。5.商標可以通過轉讓,許可給他人使用,或質押來轉換實現其價值。6.商標還是辦理質檢、衛檢、條碼等的必備條件。7.地方各級工商局通過對商標的管理來監督商品和服務的質量。綜上所述,營業執照和商標的作用不同,雖然有聯系,但各司其職,商標一旦注冊成功,就在全國范圍內擁有專有權,不注冊,使用多年的商標被他人成功注冊后,就成為侵權人,商標將遭受巨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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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你的商標需要做變更?
在生活中有不少企業怕花錢、怕費事、嫌麻煩,在企業名稱、地址發生變更時,忽視了依法辦理商標變更手續的工作,釀成了“大禍”后,腦袋里還有一萬個問號,為什么會這樣子?比如下面這家公司:A公司的商標臨近續展時間,委托代理機構辦理續展,經代理機構查詢后發現該商標已經被無效。探究原因發現,A公司營業執照地址注冊商標后發生了變更,由于不夠重視就沒有進行商標變更,在這期間該商標被他人提了撤三,因為地址變更,導致國家知識產權局郵寄的文件沒有收到,答辯就更不用說了,就這樣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丟失”了商標......我國《商標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注冊商標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也就是說商標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其他注冊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變更手續,商標法規定已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也可向商標局申請變更其申請人名義、地址、代理人,或者刪減注冊申請中指定商品。但如果要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則應當重新提出商標注冊申請,按新申請商標對待,不能稱為商標變更。商標不及時變更有哪些風險?1、影響商標續展商標有10年的有效期,如果10年之后你還想要繼續使用該商標,就要辦理商標續展。辦理續展時必須對商標信息進行核對,如果你自行變更了信息沒有辦理商標變更,就會影響辦理商標續展。而且如果你的商標期限越近,辦理起來就會更麻煩,處理不好的話商標過期,還可能會別他人搶先注冊,最終失去注冊商標。2. 影響商標轉讓、授權同商標續展一樣,辦理商標轉讓或商標授權,都是需要進行核對商標信息的,如果信息不一致就會被駁回。企業要在完成商標變更的前提下,才能進行其他手續辦理,但是商標變更需要時間,可能會影響轉讓和授權的進度。3. 商標面臨被撤銷的風險《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如果商標注冊人提供的地址已變更無法接收到通知書或舉證期限,企業無法說明商標使用證據,商標局將撤銷其注冊商標。小編提醒各位申請人,企業發展的同時,千萬別忘了商標的管理也要與時俱進哦!拿到商標注冊證書僅僅只是商標運營的第一步,對商標的細節管理則決定商標是否能夠長久的運營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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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注冊不成功?這幾招幫你提高商標注冊成功率
在商標注冊過程中,申請人最擔心的莫過于商標注冊能否成功的問題。商標相同、商標近似、被異議等因素均有可能導致商標注冊失敗,那么怎樣才能提高商標注冊成功率呢?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1、商標的名稱眾所周知,一個好的商標名稱可能幫助企業擴大知名度和影響力,甚至有可能決定著企業的長遠發展。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名稱都可以作為商標注冊的。我國《商標法》規定了不得作為商標使用或注冊的標志,企業若是使用了國家名稱、國徽、紅十字等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標志,可是將商品的通用名稱、缺乏顯著性的名稱作為商標注冊,那么將無法通過商標局的審查,最終導致企業商標注冊失敗。2、商標的顯著性一個商標必須要具備顯著性,商標的顯著性是指商標使用的文字、圖形或其他構成要素,使得商標可以區別不同生產者或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所以為了使商標具有顯著性,商標的設計盡量要主題集中,便于識別。因此,企業在選擇商標名稱的時候,除了考慮到名字好聽、好記、便于宣傳等影響傳播力的因素之外,更要考慮商標是否具有顯著性、獨創性、近似性等專業題,這樣才能順利通過商標局審查,提高商標注冊成功率。3、商標類別要準確商標注冊分為45大類別。企業及個人需要盡可能謹慎、準確地選擇商品或服務所屬的類別,以便明確指定該商標的保護范圍。如果申請的類別不對,不僅商標無法起到維護企業和個人合法利益的作用,在商標注冊時也有很大可能因此而造成商標近近似,從而導致商標注冊失敗。4、組合商標分開注冊組合商標注冊的難度比較大,因為在審查時會將組合商標分開審查,如果組合商標其中一個構成要素造成了相同或相似,那么整個商標都會被駁回,導致商標注冊失敗。但如果將組合分開注冊,商標注冊的成功率會大大提高。5、駁回復審及時應對商標被駁回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除了申請人自身的原因,還可能會存在無法避免的原因,比如查詢盲期、商標審查的主觀性等等,這些都可能會導致商標被駁回。但是商標被駁回不代表沒有機會了,可以進行駁回復審,記住,要在收到駁回申請通知書15天內提出駁回復審,可以給商標一次重生的機會。最后,小編建議申請人在注冊商標前選擇一家靠譜的商標代理機構,多聽取專業人士的建議,雖然不能確保商標注冊百分百成功,但是能減小盲目性,避免給申請人造成時間和成本的雙重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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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定專利侵權
對于不熟悉知識產權的人來說,常常認為產品相似度高就是專利侵權,實則不然。專利保護范圍是以權利要求書記載的內容為標準,而非由其形成的產品確定。產品僅僅是技術方案的一種具體表現形式,不一定能夠完全表現專利技術方案的全部內容。發明和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書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征作為一個整體技術方案,以此確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故在判定被控侵權產品是否侵權時,應當將被控侵權物的全部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技術特征逐一比對,只有當被控侵權產品包含了權利要求書中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征或與其等同的技術特征,才能認定侵權,否則不構成侵權。一般在進行專利侵權判定時遵循的主要原則:一、全面覆蓋原則全面覆蓋原則,又稱為全部技術特征覆蓋原則或字面侵權原則,是專利侵權判定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原則,也是首要原則。所謂全面覆蓋原則,是指被控侵權物(產品或方法)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征——對應并且相同,則屬于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或被控侵權物的技術特征在包含專利的權利要求書所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征的基礎上,還增加了一些其他技術特征,亦可認定存在侵權行為。例如,已有一個專利,其權利要求書有ABCD四項技術特征,被控侵權物只要覆蓋了ABCD四項全部技術特征,即便還有其他技術特征,也構成侵權;而如果申請的專利僅包含ABC或ABD等技術特征,均不屬于侵權,可視作省略要素優化方案,是具有創造性的,不構成侵權。二、等同原則等同原則是指,被控侵權物即使并沒有落入專利權利要求的字面描述范圍內,但經過分析比對可以認定兩者是相等同的技術特征,屬于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在中國,適用等同原則有兩個條件:1.被控侵權物中的技術特征與專利權利要求中的技術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實現基本相同的功能、達到基本相同的效果;2.技術特征中的等同關系對該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顯而易見,不經過創造性的智力勞動就能夠聯想到。三、禁止反悔原則禁止反悔原則是指,專利權人如果在專利申請的審查過程或者專利授權后的無效、異議、再審程序等審批過程中,為了滿足法定授權要求而對權利要求的范圍進行了限制性修改或解釋,則因此而放棄的部分內容不得再納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禁止反悔原則一般是作為對等同原則起限制作用的規則。防止專利權人為了容易地獲得專利權而隨意對專利保護范圍進行限制性修改或解釋,或者在授權之后的侵權訴訟中又試圖取消這些限制性修改或解釋,以圖利用等同原則來覆蓋被控侵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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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形商標有必要申請版權登記嗎?
說到圖形商標注冊和版權登記,很多人都覺得,只要成功注冊商標就好了,有必要做版權登記嗎?那么什么是版權呢?登記版權到底有什么用呢?下面我們就來一起看看。版權在我國又稱為著作權,版權登記(著作權登記),是指著作權有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向登記機關申請,將作品及其權刊登載于登記簿的行為。對于一個企業來說,申請人使用商標時需要做好對商標權的維護,確保自己的商標權穩定。但是僅僅申請了商標,并不能完全確保商標權的穩定性。這是因為,商標的設計過程也是創造性智力勞動的過程,一件被設計好的商標也是《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在這種情況下,從商標被設計好的那一刻起,就自然而然地擁有了版權。然而圖形商標的商標權和版權是有可能產生沖突的,原因通常是圖形商標的版權歸屬不明。為什么會發生這種情況呢?因為企業在申請商標時要求的是商標權,而并不會自動擁有版權,一旦有人提出圖形商標侵犯其著作權(版權)時,商標申請人會因為沒給圖形做版權登記而陷入被動。而版權可以最大程度的保證商標權的穩定性,在很多商標糾紛案件中,版權都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版權作為原始權利的證明文件,還可以把商標權力最大化。僅注冊商標不登記版權的法律缺陷:1、僅擁有商標權無法證明原始權利的歸屬;2、一旦別人將其商標登記版權,會導致商標無效;3、發生商標侵權糾紛時,版權是主張權利的有力證據;4、方便維權時協助司法機關方便、快捷地取證,以便迅速結案;5、不登記版權,無法保證商標權利的穩定;6、商標注冊就如蓋一座房子,雖擁有居住權,但無法確認是否違章建筑,版權登記就相當于房屋的權屬證明,能證明建筑的合法性。版權登記具有四大作用:(1)公信力強,確定其版權歸屬,化解潛在糾紛,同時有效預防糾紛的發生;(2)有效抗辯和撤銷他人惡意申請商標和外觀專利;(3)是解決版權糾紛和商標侵權糾紛的重要憑證;(4)作為許可使用和轉讓版權的法律憑證。所以版權對于一個企業商標品牌來講,及時登記保護是極其重要的。溫馨提醒 :1.假如圖形在申請商標注冊后,沒有及時進行版權登記,就很有可能被別有用心的人進行版權搶注,如果被人搶先一步拿到版權,還反告持有原商標的企業侵犯他的版權,后果不堪設想。2.當商標具有一定的獨創性時,建議注冊商標的同時進行版權登記,這樣能夠最大化地保護自己的權益,而且版權登記費用不高、保護范圍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