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有不少企業怕花錢、怕費事、嫌麻煩,在企業名稱、地址發生變更時,忽視了依法辦理商標變更手續的工作,釀成了“大禍”后,腦袋里還有一萬個問號,為什么會這樣子?
比如下面這家公司:
A公司的商標臨近續展時間,委托代理機構辦理續展,經代理機構查詢后發現該商標已經被無效。
探究原因發現,A公司營業執照地址注冊商標后發生了變更,由于不夠重視就沒有進行商標變更,在這期間該商標被他人提了撤三,因為地址變更,導致國家知識產權局郵寄的文件沒有收到,答辯就更不用說了,就這樣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丟失”了商標......
我國《商標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注冊商標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也就是說商標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其他注冊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變更手續,商標法規定已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也可向商標局申請變更其申請人名義、地址、代理人,或者刪減注冊申請中指定商品。
但如果要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則應當重新提出商標注冊申請,按新申請商標對待,不能稱為商標變更。
商標不及時變更有哪些風險?
1、影響商標續展
商標有10年的有效期,如果10年之后你還想要繼續使用該商標,就要辦理商標續展。辦理續展時必須對商標信息進行核對,如果你自行變更了信息沒有辦理商標變更,就會影響辦理商標續展。
而且如果你的商標期限越近,辦理起來就會更麻煩,處理不好的話商標過期,還可能會別他人搶先注冊,最終失去注冊商標。
2. 影響商標轉讓、授權
同商標續展一樣,辦理商標轉讓或商標授權,都是需要進行核對商標信息的,如果信息不一致就會被駁回。企業要在完成商標變更的前提下,才能進行其他手續辦理,但是商標變更需要時間,可能會影響轉讓和授權的進度。
3. 商標面臨被撤銷的風險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如果商標注冊人提供的地址已變更無法接收到通知書或舉證期限,企業無法說明商標使用證據,商標局將撤銷其注冊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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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提醒各位申請人,企業發展的同時,千萬別忘了商標的管理也要與時俱進哦!拿到商標注冊證書僅僅只是商標運營的第一步,對商標的細節管理則決定商標是否能夠長久的運營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