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進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過程中,知識產權價值評估是必不可少的一項重要環節。而在實務中也會沿用有形資產的評估方法,以下為大家列舉了三種傳統的方法:
(1)成本法
成本法簡單理解就是先估測資產重置成本,再估測存在的各種貶值,最后用重置成本減去各種貶值得出評估價值。重置成本需要對過去知識產權產生的成本進行測量,但對于無形的腦力勞動以及時間是無法測量的。因些成本法對于知識產權的價值評估并不十分適用。
(2)市場法
市場法就是利用市場上相同或相似資產的交易價格作為知識產權價值。但在實際交易中,大部分的知識產權交易屬于商業秘密難以獲得交易的相關價格及細節等,成交價中也可能包含某些其他利益。此外,利用市場法評估還要考慮該知識產權的時間、地域、領域以及功能因素進行調整。
(3)收益法
理論上說,就是該知識產權能夠為擁有者帶來超額利潤按折現率評估其價值。但是知識產權這種無形資產,在不同周期中的預期收益以及折現率不是固定的。在實操中需要分階段結合實際動態變化,才能使評估值更貼近現實。
雖然以上三種傳統的評估方式單獨使用均帶有缺點,但是當我們在做實際評估時,是可以將他們結合起來以提高準確性和可靠性。
當然,不僅僅有傳統的評估方法,大家在實際評估的過程中還會衍生出許多創新的評估方法,在往后的知浪頻道里也將繼續為大家科普。